近日,北京市通州區環保局發布2018年4月18日-2018年4月25日行政處罰公示 ,日超工程塑料(北京)有限公司違反《新大氣法》,被罰款30萬元。
通環監罰字[2018]第03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日超工程塑料(北京)有限公司部分廢氣不經處理直排,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未正常使用,通州區環保局依據《新大氣法》第二十條第二款、第九十九條款第三項,對在正常生產中部分廢氣不經過處理設施,直接排放大氣,大氣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使用的行為進行處罰,對其處以3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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