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目前年產生塑料棄物達1200萬噸,包括進口廢塑料在內,進行再生利用的廢棄塑料每年達1000萬噸。目前我國廢舊塑料回收利用存在許多問題,主要是回收渠道散亂,回收率不高;回收分類等級制度不健全、分類標志不明顯;低值廢舊塑料制品回收困難;再生加工企業規模小,技術落后,污染嚴重;廢舊塑料回收和加工利用過程中存在嚴重的二次污染問題等,因此,制定廢舊塑料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范是十分必要的。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于2007年9月30日正式發布了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廢塑料回收及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范(試行)》。該標準對廢塑料回收、貯存、運輸、預處理、再生利用過程以及廢塑料再生利用制品提出了環境保護技術要求和污染控制標準。 該標準對廢舊塑料回收、加工處理與再生利用過程中存在的各種環境污染問題進行控制,規范生產和消費行為,在促進廢舊塑料資源化利用的同時,大限度地降低回收利用過程對環境的危害,從而達到資源循環和環境保護“雙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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