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過程中,主要有以下一些生產操作可能接觸到毒物:
(1)原料的開采和提煉。在開采過程中可形成粉塵或逸散出蒸氣,如錳礦中的錳粉,汞礦中的汞蒸氣冶煉過程中產生大量的蒸氣和煙,如煉鉛。
(2)材料的搬運和貯藏。固態材料產生的粉塵,如有機磷;液態有毒物質包裝泄漏,如的氨基、硝基化合物;貯存氣態毒物的鋼瓶泄漏,如等。
(3)材料加工。原材料的粉碎、篩選、配料,手工加料時導致的粉塵飛揚及蒸氣的逸出,不僅污染操作者的身體和地面,還可成為二次毒源。
(4)化學反應。某些化學反應如果控制不當,可發生意外事故,如放熱產氣反應過快,可發生冒鍋,使物料噴出反應釜;易燃易爆物質反應控制不當可發生爆炸,并釋放有毒氣體等。
(5)操作。成品、中間體或殘余物料出料時,物料輸送管道或出料口發生堵塞工人進行處理時,成品的烘干、包裝時,以及檢修設備時,都可能有粉塵和有毒蒸氣逸散。
(6)生產中應用。在農業生產中噴灑殺蟲劑,噴漆中使用作,礦山掘進作業使用等,用法不當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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