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昨日刊載的消息,國務院日前印發《節能減排“十二五”規劃》,要求各地認真貫徹執行,確保“十二五”期間實現節約能源6.7億噸標準煤等節能減排目標。
《規劃》要求到2015年,全國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到0.869噸標準煤(按2005年價格計算),比2010年的1.034噸標準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噸標準煤下降32%).
規劃要求優化產業結構:繼續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合理控制固定資產投資增速和火電、鋼鐵、水泥、造紙、印染等重點行業發展規模,提高新建項目節能、環保、土地、安全等準入門檻,嚴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和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完善新開工項目管理部門聯動機制和項目審批問責制。
《規劃》明確:“對違規在建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有關部門要責令停止建設,金融機構一律不得發放貸款。對違規建成的項目,要責令停止生產,金融機構一律不得發放流動資金貸款,有關部門要停止供電供水。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資源性產品出口。”
《規劃》還要求把能源消費總量、污染物排放總量作為能評和環評審批的重要依據,對電力、鋼鐵、造紙、印染行業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對新建、擴建項目實施排污量等量或減量置換。
為淘汰落后產能,《規劃》要求重點淘汰小火電2000萬千瓦、煉鐵產能4800萬噸、煉鋼產能4800萬噸、水泥產能3.7億噸、焦炭產能4200萬噸、造紙產能1500萬噸等。
為推進節能減排,《規劃》要求調整能源消費結構:促進天然氣產量快速增長,推進煤層氣、頁巖氣等非常規油氣資源開發利用,加強油氣戰略進口通道、國內主干管網、城市配網和儲備庫建設。
《規劃》還明確要求“在做好生態保護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積極發展水電,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有序發展核電。”
《規劃》指出,初步測算表明,“十二五”時期我國計劃實施的節能減排重點工程需投資約23660億元,可形成節能能力3億噸標準煤,新增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削減能力分別為420萬噸、277萬噸、40萬噸、358萬噸。
為強化目標責任,《規劃》明確:國務院每年組織開展省級人民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納入政府績效管理,實行問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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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我國清潔能源發電量同比增31%
7月我國清潔能源發電1068億千瓦時,同比增長31%。此外,1-7月,我國共消納清潔能源電量5055億千瓦時,占全部上網電量的18.4%,較去年同期提高1.9個百分點。
在7月全國清潔能源發電量中,風電的增速最為明顯。電監會監測顯示,風電發電同比增長56.7%,水電則增長33.9%。
與此同時,1-7月,全國共消納清潔能源電量5055億千瓦時,占全部上網電量的18.4%,較去年同期提高1.9個百分點。其中,風電同比增長29.7%,水電同比增長15.6%,核電同比增長15.3%。
此外,我國清潔能源裝機規模也呈現持續增長趨勢。截至7月底,全國規模以上水電裝機達20263萬千瓦,同比增長6.1%;核電裝機1257萬千瓦,同比增長16.2%;風電裝機5381萬千瓦,同比增長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