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節能目標的實現,推進技術節能,有效降低企業產品的單耗,持續提高重點耗能行業的能效水平,山西自2010年啟動節能標準制定工作。此后,山西省先后出臺了鎂冶煉、電石、鐵合金、水泥、氧化鋁、電解鋁、合成氨、燒堿、鋼鐵、風電法蘭、鑄鋼件等單位產品能耗限額地方標準。2012年,我省加大節能標準制定力度,建材、化工、食品、冶金等行業的8個產品及5項節能管理標準列入2012年地方標準制定計劃。各標準起草單位從2012年5月開始,經過調研、起草、現場核查、研討、征求意見、技術審查、專家評審等環節,不斷修改完善,最終形成了標準報批稿。
7月8日,記者從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了解到,由山西省經信委提出并組織制定的13項節能地方標準即將正式發布,并于8月10日起實施。其中8項強制性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中,4項為甲醇地方節能標準,這也是我國首個關于甲醇行業的地方性能耗限額標準。
其中,4項甲醇地方節能標準為焦爐氣制甲醇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合成氨聯產甲醇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煤層氣制甲醇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煤制甲醇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
今年,山西省將啟動12項節能新標準的制訂工作,逐步建立覆蓋全省主要耗能行業的產品能耗限額標準,通過建立健全節能標準體系,以標準促進節能,以標準倒逼節能,確保十二五”節能目標任務的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