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解禁已有一年,其生產、使用情況如何?國際食品包裝協會日前發布報告稱,發泡餐具生產原料多為外購廢料,且相關檢測標準仍然缺位。
去年2月,國家發改委發布“21號令”,把發泡塑料餐具從淘汰類中刪除,并從去年5月1日施行。解禁以后,國際食品包裝協會走訪了華北、華東、華南等地區,對生產發泡塑料餐具的91家企業進行了調查,發現很多企業使用的原料為外購廢料,外觀大多為灰黑色,與食品級聚苯乙烯樹脂在外觀上有較大差別。其中,用感官合格原料的只有21家,僅占兩成。按照《食品包裝用聚苯乙烯樹脂衛生標準》(GB 9692-1988)的要求,原料必須是“白色顆粒,無異味、異嗅、異物”,只要不符合以上要求,均可判定為不合格原料。
另外,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不能放入微波爐加熱、不能放入蒸屜中加熱、不能盛裝炒菜、熱湯等熱的食物,尤其是路邊小攤的麻辣燙、熱炒粉等更是不能用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盛裝。但目前市面上多有餐飲企業用發泡餐盒盛裝炒菜等含熱油的食品。
對此,國際食品包裝協會秘書長董金獅指出,目前在《食品包裝用聚苯乙烯成型品衛生標準》中相關檢測標準仍顯不足,如沒有正己烷蒸發殘渣的指標要求;也沒有專門針對一次性發泡餐具產品的國家標準,致使當前發泡餐具無標可依、無法監管,導致發泡餐盒盛裝含油脂的食品存在健康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