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廳30日發布消息稱,從7月1日到9月30日,該廳將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煤礦重大危險源辨識評估和監控管理工作的專項督察。存在7種違規情形的,將責令煤礦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將被停產整頓。
七種違規情況包括:未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未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未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未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未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未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測與監控、未對重大危險源設施及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的礦井,將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整頓。
此次專項督察行動,山西省煤炭廳將組成3個省級督查組分北、中、南三個區域對市縣煤炭管理部門和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進行督查。每個督查組檢查礦井數不少于15座。
通過專項督查,促進山西省煤礦重大危險源辨識評估和監控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實現煤礦安全生產從被動防范向源頭管控轉變。進一步提高煤礦安全生產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