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息,省質監局在全省開展的密胺餐具、一次性塑料餐飲具、塑料菜板和其他類塑料餐飲具等食品用塑料工具產品專項監督抽查中,有3批次產品被查出不合格,而且全部都是一次性塑料杯。
據了解,此次質監部門一共抽查了383家企業的383次相關批次產品,不合格的3批次產品均是負重性能不合格。分別是衢州市柯城區恒興塑料制品廠、衢州市柯城忠峰塑料廠和玉環縣環偉塑料廠生產的一次性塑料杯,產品材質都是PP(聚丙烯材質)。
一次性塑料杯
質監專家表示,負重性能屬于這類產品使用性能的關鍵指標,根據國家標準對塑料一次性餐飲具的規定,一次性塑料杯必須在室溫下承重3kg時高度變化率小于5%。而此次發現的3批次一次性塑料杯,均在承重3kg下發生塌陷或嚴重變形,這樣的產品在盛裝食物或用手握緊時易變形,高熱食物溢(灑)出,可能燙傷消費者。
而造成負重性能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產企業為了降低成本,偷工減料,擅自降低塑料杯克重和壁厚。
專家建議,在購買一次性塑料餐飲具產品時,除了查看相關的標簽、QS標識等之外,還要注意觀察外觀是否光滑平整,厚薄是否均勻,有無雜質。將餐飲具對著光先看,如果有不均勻灰黑色灰塵顆粒就不要購買了。另外,不要購買味道重的塑料餐飲具。
在一次性塑料餐飲具使用中,也要注意不要將食物放置其中加熱,不盛放溫度太高的食物,也不要在這類餐飲具中長期存放食物;未標注能在微波爐里加熱的餐飲具不能使用微波爐加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