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一電纜公司為逃稅設置“兩套賬”,補罰80多萬。
日前,廈門市地稅稽查部門在開展專項檢查過程中,根據國稅部門提供的信息,發現該公司存在涉稅疑點,稽查人員隨即對該公司5個年度的地方稅費繳納情況展開徹查。
通過賬面收入、開票記錄和現金日記賬的比對分析,稽查人員發現該公司銷售電線電纜給部分建筑工程單位和個人時收取現金,未開發票也未計收入,5年共計 122萬元,因而未申報相關稅費。同時,稽查人員在審核企業成本時,發現該公司未執行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而是直接參照同行業的生產經營成本來結轉主營業務成本,存在成本不實的問題,故對該公司這5個年度的生產經營成本進行相應的調整。此外,該公司還在“管理費用”和“銷售費用”科目中列支與生產經營無關的費用,稽查人員也一并對其進行了納稅調整。
在掌握上述重要證據后,稽查人員與該公司主要負責人及財務人員進行了正面交談,告知其存在的主要涉稅問題及其嚴重性,要求其配合提供完整的證據材料。最終,案件順利辦結。
據悉,此次檢查,廈門市地稅稽查部門就存在的企業所得稅問題查補該電纜公司稅款、加收滯納金及罰款合計82.93萬元,不僅查補了企業過去年度隱瞞收入多列成本而未繳的稅款,堵塞了稅收漏洞,同時也及時糾正了企業對稅收政策、會計制度的理解偏差,規范了企業的納稅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