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集團因為涉嫌壟斷PVC價格,被發改委處以1601.81萬元罰款,就在近日透露了其涉嫌壟斷違法行為的原因與過程。在天原集團承認錯誤的同時,還自辯說“不是組織者、倡導者,只是跟風者,而且持續時間也較短”。

在今日的集團公告中寫到,天原集團承認,在2016年,公司參加了“西北聯合體”會議并通過了微信群和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進一步交流以及探討了pvc價格的信息,并最終達成了統一提高PVC產品銷售價格的壟斷協議。根據公告顯示,2016年9月,某企業在“西北聯合體”微信群中發布了《價格執行表》,明確約定了各區域以及出廠自提的最低限制的價個,天原集團當時回復“已經執行”。
天原集團承認,上述行為屬于達成并實施“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壟斷協議的違法行為。公司積極配合了國家發改委的調查,如實陳述相關事實,并立即停止了上述違法行為。
天原集團還認為,從處罰機關按照1%至10%處罰比例中的最低比例(1%)來對公司進行處罰,天原集團認為本次按照最低的比例處罰說明有關部門可能認為公司參與價格壟斷行為不構成違法程度嚴重的情形,情節是屬于比較輕微的,所以此事應不會對公司未來的經營以及持續發展造成重大的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上半年,天原集團實現了凈利潤大約2621萬元,此次1601.81萬元罰款相當于公司上半年凈利的一半還多。所以本次的罰款對短期,天原集團的業績的影響還是非常大的,對于長期來說天原集團認錯態度較好,并積極配合,對于后期應該不會對其的發展造成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