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氯乙烷是一種無色透明油狀液體的化工產品,在合成革通常作為溶劑使用,因其有可揮發性和毒性,已被歐盟列為禁用有害物質。
7月17日上午,溫州市環保局五樓會議室召開溫州市合成革樹脂和溶劑使用標準協調會。會議由市環保局副局長王進光主持,龍灣區環保局、經開區環保局、蒼南縣環保局、溫州市合成革商會、溫州商會聚氨脂協會以及部分合成革和樹脂企業相關人員參加本次會議。
合成革
會議通過討論規定: 8月15日起,樹脂企業向合成革企業銷售其生產的樹脂時,必須提供產品的成份標識,禁止在樹脂中添加二氯乙烷作為溶劑,禁止生產無化學成份名稱的溶劑,并按環保部門要求建立相關臺賬; 8月15日起,合成革企業干法生產溶劑原則上要使用單一DMF溶劑(部分產品確實因工藝需要無法使用單一DMF作為溶劑的,必須事先向當地環保部門申報備案),并按環保部門要求建立相關臺賬。
會上,環保部門通報了合成革用樹脂中禁止摻雜“代溶劑”二氯乙烷事宜,以及有關企業干法生產生產過程中使用單一DMF溶劑的試點情況介紹。
一致認為,合成革干法生產使用單一DMF作為溶劑工藝是成熟的,基本不存在技術障礙,企業要加強推廣使用單一DMF溶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