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自2004年10月1日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頒布實施以來,中國召回的缺陷汽車和輪胎數量逐年增多。2013年1月1日,該規定升級為《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2013年10月,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換責任規定即汽車“三包”規定正式實施,至今也已執行兩年。
缺陷汽車輪胎召回有法可依
中國標準化研究院黨委書記兼副院長王宗齡表示,汽車召回和“三包”兩項制度在推動汽車產品質量提高產業健康發展和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也對汽車企業以及輪胎等零部件企業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中國,輪胎引發事故的數量居高不下。有關數據顯示,中國交通事故中約有46%是由輪胎爆胎引起的。
專家一致認為,輪胎作為汽車重要的安全部件,一旦發生故障,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甚至人員的傷亡。加強輪胎產品的質量、安全監管,對于減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