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工信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組織起草了《廢塑料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征求意見稿)》,內容涉及企業的設立和布局、生產經營規模、資源綜合利用及能耗等十個方面,對企業生產等都作了規范性要求。
條件有了 塑料行業可更進一步優化升級
日前,為發展循環經濟,推進廢塑料等再生資源綜合利用產業規范健康發展,中國工信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組織起草《廢塑料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征求意見稿)》,對企業規模、工藝等提出了要求。
在企業興建和規劃方面:企業要和總體規劃想適應,采用節能環保技術及生產裝備。廢塑料綜合利用企業所涉及的熱塑性廢塑料原料,不包括受到危險化學品、農藥等污染的廢棄塑料包裝物、廢棄一次性醫療用塑料制品等塑料類危險廢物。并且在本地風景區內不得興建塑料廠;
生產規模方面:對企業的能力有了硬性的要求,PET再生瓶片類企業:新建企業年廢塑料處理能力不低于30000噸;已建企業年廢塑料處理能力不低于20000噸。這樣有利于該行業的結構優化。并且對企業的生產工藝也有要求,如:PET再生瓶片類企業。應實現自動進料、自動包裝與加工過程的自動控制。其中,破碎工序應采用具有減振與降噪功能的密閉破碎設備;濕法破碎、脫標、清洗等工序應實現洗滌流程自動控制和清洗液循環利用,降低耗水量與耗藥量;應使用低發泡、低殘留、易處理的清洗藥劑。
相信有了該《條件》以后,塑料行業會更符合環保要求,并且行業結構可以更進一步優化升級,企業規模更大,生產工藝更先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