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8月8日),國際食品包裝協會首次在廣東舉行。此次協會在東莞虎門鎮召開了“食品包裝產品質量情況調查發布會”。出席本次發布會的人員有國內外著名的食品企業、餐飲連鎖企業、食品包裝企業、設備加工企業、經銷商代表以及檢測機構的代表,中央、省、市媒體記者,共120余人。
記者從此次發布會上獲悉,我國一次性塑料餐飲具質量合格率不足七成,紙杯、紙碗等紙桶外層熒光物質含量普遍超標,其中涉及大品牌超市,有東莞企業上榜。
據發布信息,2012年6月份,國際食品包裝協會與北京凱發環保技術咨詢中心組成調查小組,對北京、廣東地區的批發市場、銷售商、超市銷售和使用的一次性快餐盒、塑料碗、生鮮托盤、豆腐盒、塑料水杯等進行調查,并隨機購買了31種產品,送至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結果合格的為20種,不合格的為11種,合格率僅為64.5%。其中超市送檢產品為15種,而合格的只有8種,7種不合格。
家樂福超市深圳紅寶店型號為HBT-11的白色托盤,乙酸蒸發殘渣檢測值超出30mg/L的國家標準13倍。
此次調查中發現,只有七成銷售商了解國家對一次性塑料餐具實施市場準入的要求,抵制銷售無生產許可證產品的違法行為,并對銷售的產品能夠做到索取生產企業的產品檢測報告等。
2012年5月至7月,國際食品包裝協會與北京凱發環保技術咨詢中心聯合組成調查小組,對北京地區、華東地區(上海、浙江)、華南地區(廣東)的方便面(碗)桶、奶茶杯、一次性紙杯和紙碗等制品進行了調查和檢測,發現存在不少問題。
紙桶外層熒光性物質含量普遍超標。調查結果顯示,在被調查的55個樣品中,有36個樣品是雙層的,這36個雙層的紙質樣品的外層熒光性物質大部分均不符合食品用紙標準中規定的“100cm2紙樣中最大熒光面積不得大于5cm2”要求。
然而,由于我國國家標準中并未對紙桶外層熒光性物質進行規定,因此有的檢測機構表示不能檢測外層,只能檢測與食品直接接觸的內層的熒光性物質含量;有的檢測機構可以檢測但是不能對檢測結果進行判定;有的杯身挺度不合格。根據檢測結果,在被調查的25個紙杯樣品中,有11個樣品的杯身挺度不合格,不合格率竟達50%以上。
從這兩次的檢查中得知,我國還需加強塑料餐飲具質量的監督以及提高餐具的質量,以確保餐具對人體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