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工信部發布了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廢塑料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以下簡稱《規范》)。對此,東莞業內人士稱,廢塑料利用的環保要求很高,東莞這類企業并不多,行業規范將帶來全行業的洗牌效應。
《規范》將給東莞塑料行業帶來洗牌效應
《規范》明確行業新建、已建的三大重點類型企業在廢塑料處理能力上的門檻,如塑料再生造粒類的已建企業年處理能力不能低于三千噸。
在業內看來,《規范》是發展循環經濟,也是推進廢塑料綜合利用產業健康發展的需要。實際上廢舊塑料綜合利用產業在東莞并不大,多數在回收領域。這是因為此類企業的環保要求很高,容易產生污染,而東莞對這個行業的門檻也很高,東莞塑膠產業更多是塑膠集散地和生產。
《規范》所指的廢塑料綜合利用企業,主要包括PET再生瓶片類企業、廢塑料破碎清洗分選類企業以及塑料再生造粒類企業。
《規范》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同期生效的還有《廢塑料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公告管理暫行辦法》。值得注意的是,所涉熱塑性廢塑料原料并不包括受到危險化學品、農藥等污染的廢棄塑料包裝物、廢棄一次性醫療用塑料制品等塑料,及氟塑料等特種工程塑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