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鹽縣污水排入管網許可管理辦法》正式施行,海鹽縣域范圍內從事工業、建筑、餐飲、醫療等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等排水戶必須取得排水許可證才能向排水管網排放污水。
污水排入管網許可管理辦法正式施行
《辦法》的出臺對進一步改善全縣水環境,促進經濟和社會的科學發展,推進“三優”海鹽建設具有重要意義。排水許可證如何辦理?逾期未辦理將面對怎樣的處罰?
在排水設施覆蓋范圍內,排水戶應當按照海鹽縣排水規劃等相關要求,將污水排入排水設施。海鹽縣將定期對排水戶排放污水的水質、水量進行監測,建立排水監測檔案。
根據《辦法》,排水戶需要向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去縣住建局申請辦理許可證。縣住建局對申請排水許可的排水戶進行現場勘察后提出審查意見,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作出決定。未取得許可證,排水戶不得向排水設施排放污水。《辦法》實施前已向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戶,也應按《辦法》規定申請辦理排水許可證。
排水設施是指縣域范圍內開發建設項目用地紅線外,用于雨水或者污水收集的管道、溝渠、泵站(房)及閘門、雨水口、檢查井等附屬設施,污水、污泥處理處置設施以及其他相關設施。需要辦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排水戶是指從事工業、建筑、餐飲、醫療等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重點排水戶由縣住建局會同縣環保局定期確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