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場所使用瓶裝液化氣,應當建立獨立的瓶組氣化站,氣瓶組嚴禁與燃氣燃燒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間內,氣瓶與單臺液化氣灶具連接使用防靜電耐油橡膠軟管的,應當用卡箍緊固,軟管的長度控制在1.2米到2米之間,且沒有接口;橡膠軟管應當每2年更換一次;若軟管出現老化、腐蝕等現象,應當立即更換;軟管不得穿越墻壁、窗戶和門。
防靜電耐油橡膠軟管的使用簡介
瓶組氣化站、燃氣管道、用氣設備、燃氣監控設施及防雷、防靜電等應當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2006),室內燃氣管道設備安裝與驗收應當符合《城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CJJ94-2009)。
城管(建設)部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單位,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能源規劃及上一級燃氣發展規劃,組織編制燃氣發展規劃,報本級政府(管委)批準后實施;負責液化氣經營許可管理,定期向社會公示符合條件的液化氣經營單位名錄;對液化氣經營單位的儲存、輸配、充裝設備及消 防、安全保護裝置等設施進行監督檢查;組織應急演練,開展事故應急救援;督促經營單位巡檢用戶燃氣設施和指導、宣傳燃氣使用安全技術及落實液化氣瓶裝卸、運輸安全要求,打擊非法經營行為,取締非法經營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