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塑化網11月07日訊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資源環境約束日益嚴重,海洋正逐步成為支撐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基地。大力開發利用海洋資源,對緩解國家能源安全、糧食安全和水資源安全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在此形勢下,沿海地區的海洋經濟發展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地位。
去年以來,國務院先后批復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河北沿海地區等規劃,我國海洋經濟發展的空間布局基本成型。
今年年初,國務院批準了《全國海洋功能區劃(2011-2020年)》,明確劃分了農漁業、港口航運、工業與城鎮用海、礦產與能源、旅游休閑娛樂、海洋保護、特殊利用、保留等八類海洋功能區,并據此制定了保障規劃實施的政策措施。
繼天津、河北等八地海洋功能區劃獲批后,國務院日前又批復了海南省、廣東省和上海市三地的海洋功能區劃,明確其各自建設用圍填海規模、海水養殖功能區面積等指標。至此,我國沿海11個省、市、自治區的海洋功能區劃已經全部獲國務院批復。這意味著,我國“十二五”規劃中提出的“推進海洋經濟發展”戰略向前推進了一大步。
國務院陸續批復的11個地區海洋功能區劃正是對上述政策的落實。區劃也成為各地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有效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法定依據。
國務院此次批復的區劃對海南、廣東、上海有其各自的定位和區分。其中,海南是我國唯一的熱帶海洋省份和最大的經濟特區;廣東是我國改革開放的先行地區和全國海洋經濟發展試點地區;上海市位于我國大陸海岸線中部,是我國經濟中心城市,長江三角洲城市群的核心。
區劃還提出,要堅持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的原則,合理配置海域資源,優化海洋開發空間布局,實現規劃用海、集約用海、生態用海、科技用海、依法用海,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