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了食品包裝用塑料復合膜袋的質量監督抽查,結果顯示,有13個樣品未達標。
經檢驗,13個樣品不符合標準規定,不合格項涉及溶劑殘留量總量、溶劑殘留量苯類。
本次共抽查西安、 寶雞、咸陽、渭南、漢中、楊凌等6個市及示范區34家企業生產的40個批次的食品包裝用塑料復合膜袋,依據《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生產許 可審查細則--食品用塑料包裝產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以及經備案有效的企業標準。針對不同品種,對食品用塑料包裝產品中耐熱性、耐寒性、拉斷力、斷裂伸長 率、剝離力、封口剝離力、熱封強度、熱合強度、水蒸氣透過量、溶劑殘留量總量、溶劑殘留量苯類、耐壓性能、跌落性能、蒸發殘渣(乙酸、乙醇、正己烷)、高 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甲苯二胺、感官指標、耐高溫介質性等2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